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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湘A2871G恶意别车 交警:安排!

红网 2019-07-09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接微博网友举报称:“回家路上被人别车,老婆同在车上,十分害怕。



△根据视频举报内容,可以看到,在短短的数十秒之内,举报人两次被被举报小车“别车”。


接到举报后,公安部交管局官微调度湖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展开调查。湖南省交警总队随即调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核查。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经过调查,于7月2日反馈:事情经过为6月4日21时54分许,驾驶人谷某驾驶湘A2TF**牌小车沿长沙大道辅道由西往东行驶至绿城桂花城小区路段时,遇驾驶员彭某驾驶湘A2871G牌小车同向行驶经过并“别车”。


虽然长沙大道辅道并非城市快速道路,过程发生在虚线路段,未造成交通事故。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规定,驾驶员彭某仍然存在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驾驶人彭某开具了违法代码10430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对其处罚100元罚款,而对其“恶意别车”的行为,以寻衅滋事移交案发地(雨花区黎托)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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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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